
屋拍賣無法提供原始憑證應如何計算印花稅
問:將房屋拍賣但無法提供購房原始憑證,應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
答: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房屋拍賣收入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145號)的規定,個人通過拍賣市場取得的房屋拍賣收入在計征北京印花稅時,其房屋原值應按照納稅人提供的合法、完整、準確的憑證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統一按轉讓收入全額的3%計算繳納印花稅。納稅人應在房屋拍賣后繳納營業稅、契稅、土地印花稅等稅收的同時,一并申報繳納印花稅。
因延期交房而支付給業主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個稅嗎
問:開發商因延期交房而支付給業主的違約金,業主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根據《印花稅法》的規定,未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它所得,不應繳納印花稅。因開發商原因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應區分具體情況和具體內容,看是否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它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5號)的規定,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有的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系,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從而無法繳納后續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 根據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他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印花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因此,對于個人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延期交房而取得的違約金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與865號文規定的違約金性質不同,不屬于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它所得,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印花稅。
什么是印花稅稅源
印花稅稅源是指印花稅稅款的最終來源。在社會產品價值中,由于屬于補償價值,是維持簡單再生產的資金來源,從原則上不能成為稅款的來源,能夠成為稅源的是社會產品價值中的。因此,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形成企業和個人的各種收入,如工薪收入、獎金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勞務收入、利潤收入等都是稅源的組成內容。
北京印花稅稅源與課稅對象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有些稅種,印花稅稅源和課稅對象一致,如所得稅,其課稅對象和稅源都是納稅人的所得收入。有些稅種則不一邊,如對產品課稅,其稅源是銷售該產品的盈利,而課稅對象則是商品的銷售收入,印花稅稅源包含在課稅對象之中。又如,對財產課稅,其課稅對象是財產的數量或價值,而稅源則是財產帶來的收益或財產所有者的其他收入,稅源在課稅對象之外。一般說來,課稅對象解決征稅的依據,而稅源則表明納稅人負擔能力的大小。因此,國家在制訂稅收制度時,必須考慮有無稅源和稅源的大小。稅源大的稅率要高些,稅源小的稅率則低些。
什么是印花稅名義稅率和印花稅實際稅率?
印花稅稅率有名義稅率和實際稅率之分,由此又引出稅收實際負擔率。名義稅率是稅法上規定的稅率,實際稅率是實征稅額與課稅對象數額的比率,實際負擔率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稅額與其實際收入的比率。一般說來,名義稅率要大于實際稅率,實際稅率又大于實際負擔率。在研究制訂稅收制度時,必須注意名義稅率、實際稅率和實際負擔率的差別,依據實際負擔率和實際稅率來確定名義稅率。
什么是印花稅速算扣除數?
印花稅速算扣除數是相同數額的課稅對象按金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與按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的稅額之間的差額,應用速算扣除數可大大簡化超額累進稅款的計算手續。
什么是邊際稅率?
印花稅邊際稅率是指適用于最后一單位課稅對象增量的稅率。
當所得由較低檔改進入較高檔次時,邊際稅率會直線上升。所以,它的高低會影響到稅負水平的高低,進而影響生產和生活,并最終影響稅收的社會整體效率。邊際稅率是衡量一個國家稅負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